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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度推展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

一、補助項目:開辦費、基本業務費、量能提升業務費、計畫負責人津貼、照服員服務費、照服員年終(績效)獎金、文健站執行單位勞健保負擔補助。

二、申請期間:

(一)即日起至 111年11月30日止。

(二)提送機關:

1.非原住民族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

2.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

三、資格條件:立案人民團體(含設於原住民族地區/都會區之地方分會),並以扶植在地原住民族團體為優先。

四、審查方式:

(一)初審作業:由縣(市)政府召開初審會議,於112年1月10日前函送下開文件紙本一式2份及電子檔1份予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二)複審作業:由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召開全國性審查會議,請各縣(市)政府出席簡報,並視年度預算核定。

五、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377萬7,400元。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6,061萬5,000元。

備註:申請者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請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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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原住民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5-09
  • 發布日期: 2023-05-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綜合企劃組
  • 點閱次數: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