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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問答資料)

為因應105年防汛期來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已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問答資料)」,並置於該總處網站最新消息項下,請自行上網查閱
本次Q&A修正內容:新增Q14「低溫寒害可否發布停班停課?」,另Q11「訂定『各地區雨量警戒值』之目的為何?」、Q13「高溫期間可否發布停班停課或採取其他因應方式?」及Q45「天然災害發生經學校發布停止上課時,其所屬教職員工應否到校上班?」酌作雨量值及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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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7-12-20
  • 發布日期: 2016-04-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人事室
  • 點閱次數: 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