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符合投保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第二目之保險對象資格,且年齡未滿20歲及年滿55歲以上者。二、福利內容:補助對象之健保費自付額部分全額補助。三、應備文件:印章;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四、申請日期:隨到隨辦。五、受理單位:戶籍所在地之各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