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原住民學生生活津貼補助」第2次申請受理期間: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2026-08-05 (一) 申請條件:1、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連續滿1年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 高中(職)以上學校(不含大專院校夜間部、在職專班 、進修推廣部、學分班、研究所及空中大學(專科)學生),具原住民身分之在學學生。2、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單位之生活津貼補助者。3、 非低收入戶家庭,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1.5倍。4、 低收入戶之原住民學生,已領有由本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