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5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生活津貼」受理期間自115年3月2日(星期一)至115年4月7日(星期二)止。
二、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申請人可於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官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下載申請表,應檢具下列文件於受理期間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1、申請表及申請附表。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當學期學校註冊章)或當學期在學證明書。
3、申請前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或兄弟姊妹,與申請人不同戶籍,應一併檢附)。
4、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最近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清單,擇一檢附。
5、領據。
6、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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