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針對舊制林農,農業處強調為「保障權益、平穩對接」,若林農目前正處於舊制第1至6年,可依新法規定申請轉為「6年制」;若處於第7至20年,亦可選擇申請終止,再次提醒舊制林農有意變更或終止者,請記得在 115 年 12 月 31 日法定期限截止前,完成申請手續,確保自身權益。
二、也可可透過獎勵輔導造林入口網,了解相關法規及權益。 (https://www.agriculture.taichung.gov.tw/312623/post)
一、針對舊制林農,農業處強調為「保障權益、平穩對接」,若林農目前正處於舊制第1至6年,可依新法規定申請轉為「6年制」;若處於第7至20年,亦可選擇申請終止,再次提醒舊制林農有意變更或終止者,請記得在 115 年 12 月 31 日法定期限截止前,完成申請手續,確保自身權益。
二、也可可透過獎勵輔導造林入口網,了解相關法規及權益。 (https://www.agriculture.taichung.gov.tw/312623/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