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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補助申請表及相關申請資訊

一、 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二、 申請資格:
(一) 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二)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桃園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4,372元以下)或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 獎勵額度:
(一) 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二) 大專院校(已含研究所)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四、 依要點規定若已領取與該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
五、 本次申請受理期間:115年9月1日(星期二)至115年9月30日(星期三)受理申請,請依要點規定檢附申請文件(含所得證明及戶籍證明影本)並造具學生名冊,若提送案需補件則收件截止日憑公文來函延遲至115年10月12日(星期一)。
六、 旨揭要點暨其附件電子檔及相關事宜請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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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8-18
  • 發布日期: 2026-08-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 點閱次數: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