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方式:
(一)期間:自114年1月3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方式:申請人檢具應檢附之文件向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提出申請。
二、受理機關:
(一)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
(二)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
(三)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69300。
(四)申請書取得方式:自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臨櫃
索取或自網站下載【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首頁一「便民服務」一「表單下載」一「社會住宅」一「臺中市政府社會住宅急難救助租金減免申請書」】。
三、救助方式:依核定減免之金額及期數,於社會住宅租賃費用(含租金、管理費及車位使用清潔費)抵扣,不以現金發放。
四、應檢附文件:
(一)本案申請書(詳附件)。
(二)與臺中市政府簽訂之社會住宅契約書。
(三)以申請當月回推,政府機關於六個月內核發之急難救助或急難紓困函文(同一函文僅得申請本救助一次)。
(四)其他必要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