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中市2025年城鎮韌性(防空)演習訂於114年7月15日13時30分至14時,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續於防空警報解除後,於14時至15時併同全民防衛動員演習實施「救濟站」災民轉移收容、「急救站」傷患現場醫療處理及戰災搶救(災害救援)等實作演練,以強化各項防空整備與作為。
二、演習當日13時30分至14時之實作演練時,本會、原住民族文化館、原流新創聚落室內、外營業(活動)項目暫時停止,須關閉門窗(簾)、關閉室內燈源(臺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及實施人員管制、避免人員進出,並協助室內人員就近尋找堅固且遠離窗戶區域(或地下室、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實施疏散避難。(因配合演習而暫時停止,將可能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不受演習管制),並配合交通管制作為。
三、交通管制作為如下:
(一)高鐵及臺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下車旅客及接送親友應立即依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二)捷運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下車旅客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三)演習地區內高速公路(快速道路)於各交流道實施管制;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比照行人實施避難;若身處空曠地區,可利用周邊地形地物、涵洞、地下道及橋墩下方,具掩蔽功能之處所進行避難。
四、演習地區之團體、公司、廠(場)站或民眾,未配合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依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