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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約用人員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約用人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資格條件 1. 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男須役畢。
2.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中文打字。
3. 具有汽車駕照為佳。
4. 其他(因本計畫用人須至和平區現勘,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
2. 原住民金融輔導及企業輔導計畫。
3.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報名方式 1. 自公告日起至114年7月11日止,填妥報名表(附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親自或委託報名(郵寄者採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42041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經濟建設及土地管理組收【信封外及履歷表上請註明應徵-114年度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人力職缺】
2. 報名應繳下列文件:
(1) 報名表一份。(請自本會網站最新消息公告下載,應貼相片,請務必詳細填寫,並親自簽名)。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具原住民身分證明者須附證明文件,例如:戶籍謄本)。
(3)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4) 其他相關甄選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
3. 甄選方式:
(1) 由本會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2) 面試日期:電話通知(請務必留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以便通知)。
(3) 甄選結果:公告於本會官網。
(4) 經錄取者,由本會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若需返還,請檢附回郵信封並貼妥足額郵票。
其他 1. 僱用期間: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2. 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彈性上下班半小時)。
3. 報酬:
(1) 薪資每月34,763元及政府負擔勞保費、健保費、職災、勞退提撥。
(2) 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4. 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5. 錄取人員如因個人因素,欲離職者,應於一個月前告知本會。
6. 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者以棄權論。
連絡人 松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50207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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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7-03
  • 發布日期: 2025-07-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 點閱次數: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