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中市社會住宅急難救助租金減免」開始受理
二、申請期間及方式:
(一)期間:自115年1月2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方式:申請人檢具第5點規定應檢附之文件向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提出申請。
三、辦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
(二)地址:本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
(三)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69300。
四、申請書取得方式:自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臨櫃 索取或自網站下載【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首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社會住宅」→「臺中市政府社會住宅急難救助租金減免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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