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活動訊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轉知】原住民族經濟永續發展計畫-低碳或碳匯示範場域建置計畫

一、計畫補助資格為:

(一)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計畫實施範圍跨2個鄉(鎮、市、區)以上者,始能提出。

(二)鄉(鎮、市、區)公所:計畫實施範圍不超過1個鄉(鎮、市、區)之行政區域。

二、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經政府立案,其負責人為原住民,且原住民族社員、會員、理監事、董監事及股東之人數占比達百分之八十以上,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證明者。

三、詳細資訊請詳附件內容。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原住民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1-27
  • 發布日期: 2026-01-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 點閱次數: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