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申請期間:自115年9月1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9月30日(星期三)下午5時。(提前或逾期申請者,即無法受理)
二、申請方式:
(一)採線上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至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https://thd.taichung.gov.tw/)或至内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https://has.nlma.gov.tw/subsidyOnline)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
(二)採書面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掛號郵寄至本府住工程處住宅服務科(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提出申請,申請書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三、受理申請之機關及電話: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限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為臺中市,餘等詳附件四),諮詢電話:(04)22936001。
四、申請書取得方式及應檢附書件:
(一)從内政部國土管理署網站專區下載【内政部國土管理署網站首頁(網址https://www.nlma.gov.tw)下方主題網站→「不動產資訊平台」→「住宅補貼」→「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申請書表。(115年9月1日開放下載)
(二)向本府新市政中心、陽明大樓或本市各區公所免費索取申請書表。
(三)應檢附書件請詳閱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申請書表及問與答內容。
申請資格及相關規定請參閱公告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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