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推廣原住民族射箭文化,提升選手專業技能與運動素養,並儲訓本市體育人才,形塑健康城市形象,培養全民運動風氣,爰擬訂旨揭推廣計畫。
二、本計畫擬開放本市各級學校、本市體育總會所屬各單項委員會及依法立案之人民團體,申請使用本會所轄「臺中市神岡區下溪洲簡易射箭場」,辦理原住民族傳統射箭相關推廣活動。
三、本計畫簡述內容說明如下,餘詳如旨揭計畫書:
(一)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 申請單位:本市各級學校、本市體育總會所屬各單項委員會及依法立案之人民團體。
- 計畫受理申請期限:自計畫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 計畫實施地點:臺中市神岡區下溪洲簡易射箭場(國道4號10K+665至10K+855高架橋下)。
- 申請使用及相關規定:
(1)本射箭場須經申請並由本會核定同意後始得開放使用。除經核准之時段外,其餘時間不予開放。
(2)申請使用以小時計,開放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5時;夜間時段不予開放。
(3)為保障單位使用權益並合理分配本射箭場使用時段,申請單位每次申請連續使用日數以不超過3日為原則,且每單位每月合計借用日數不得超過5日。對於已連續借用達上限之申請單位,其後續
申請應列入候補排序,以保留其他新申請單位之優先使用權。惟經提出特殊情形並報經本會核准者,不在此限。
(4)本會保留特定時間進行場地維護與自辦活動時間,該時段不開放外界申請。
7. 保證金:
(1)每一申請案保證金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
(2)申請連續使用2日以上者,第2日起每增1日加收1,000元保證金。
8.活動結束後,申請退還保證金須檢附:
(1)場地使用前後照片佐證回復原狀。
(2)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等保險證明。
(3)領據與使用單位存摺封面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