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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中市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社工助理第三次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社工助理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2名,備取2名
資格條件 1.大專校院社工相關系所大學部3年級下學期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或社會福利、心理、諮商與輔導、老人照顧、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公共衛生、犯罪防治及性別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以原住民優先。
2.熟悉電腦操作及中文打字,具有汽車駕照為佳。
3.具社會福利等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支援行政與文書工作事項。
二、支援個案服務協助事項。
三、支援相關活動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配合本會及本市原家中心業務推展,於面試錄取後定之,主要工作地點如下: 1.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地址:臺中市豐原區路圓環南路70號)。 2. 和平區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地址: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3段2之21號)。 3. 都市東區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樹德一街136巷30號2樓教室)。 4. 都市西區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地址: 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3號3樓之2)。
報名方式 1. 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5年8月19日前親送或以掛號郵寄至「420217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文教福利組林先生收,信封及履歷表均應註明【應徵115年度臺中市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社工助理】,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
2. 應徵者應繳文件如下:
(1) 基本資料表(附件1,請詳細填寫並親自簽名及黏貼照片、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具原住民身分證明者須附證明文件,例如戶籍謄本等)。
(3) 在學證明(在學者須檢附)。
(4) 工作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3.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會將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其他 1. 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本案為專案計畫,如計畫預算通過,經考核符合者得予續僱,最長以2年為限。
2. 上班時間:每周一至五,每次上班至少4小時,每月至少60小時。
3. 薪資:時薪237元及政府負擔勞保費、健保費、職災、勞退提撥,並視實際需要按日計算,當日於和平區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出差者,補助交通費金額每日100元。
4. 本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至多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應徵人員均未達錄取標準,得予從缺。
5. 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僱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連絡人 文教福利組 林先生
連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50104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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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8-03
  • 發布日期: 2026-08-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 點閱次數: 99